营口市01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鉴定工作已全面开展,各定点医疗单位已完成前期申报工作,于00年10月15日-10月1日进入体检鉴定程序。
据了解,此次门诊特殊慢性病种范围包括高血压病Ⅲ期(重度)、糖尿病(1、型)、冠心病(包括心绞痛和陈旧性心肌梗死(含PCI、PTCA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抗凝治疗)、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脑血栓、脑栓塞)、肝硬化(病毒性肝炎后肝硬化)、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慢性肾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肺结核、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共计14个病种。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鉴定工作,为全面掌握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医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市医疗保障局相关领导医院、医院、营口市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鉴定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安排营口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本次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病种鉴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全力保障本次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真正把惠及民生的实事做好。
来源: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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