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卒中患者康复治疗

近年来,我国慢性病发病率呈快速上升趋势。据统计,我国慢性病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比例高达86.6%,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导致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近70%,其中脑卒中发病年轻化趋势加剧,近50%的中风患者为40-64岁的中年人群,并且有年轻化的趋势。

脑卒中是排名第一的国民死亡原因

很多情况下,卒中症状严重可导致残疾全世界每年有超过,万人罹患卒中。其中万人死亡,万人落下残疾,虽然大多数卒中发生在65岁以上人群中,但年轻人也是有可能发生卒中的。

而脑卒中患者生存质量的高低取决于瘫痪肢体功能恢复的程度。越早进行康复训练,患者功能恢复越好。

那么到底什么是卒中呢

大脑,就像身体的其它部分一样,需要从血液中获取氧气,大脑血液供应中断,脑细胞缺氧损伤就发生了

随之而来的各种临床症状就叫卒中。

大脑控制着整个身体,所以卒中的症状遍布全身。具体出现什么症状,取决于脑组织受损的部位。

卒中发生在这里,就会出现嘴角歪斜

这里,表现为胳膊或腿脚无力

这里,则会出现说话困难

还有很多其它症状,比如视觉改变,平衡丧失、意识模糊以及记忆缺失。有时卒中症状可能难以察觉,但更多情况下,卒中症状严重导致残疾。如果治疗及时这些症状是可以逆转,这就是为什么一旦怀疑发生卒中迅速就医极为重要。

按照造成大脑血供异常原因的不同

卒中分为两种类型

阻塞(缺血性卒中)

出血(出血性卒中)

大部分卒中是由血管阻塞导致,尽早确定卒中的类型,非常重要。因为不同类型的卒中,治疗方法迥异。

缺血性卒中主要是由血管内脂肪淤积所致。脂肪淤积容易形成血栓,阻塞血管,就像心梗。这就是为什么卒中也常被称为脑梗。

血栓可形成于颅内也可来源于身体其它部位,颅外的血栓通常来自于颈部,也可来自于心脏。当出现心率不规则,即发生心房颤动(房颤)时易产生血栓。

牢记,FAST识别法

F-Face(脸)

是否出现一侧面部下坠,口角歪斜?

能否做微笑表情?

A-Arms(胳膊)

是否出现肢体软弱无力?

两只胳膊是否都能抬起?

S-Speech(言语)

是否出现言语不清?

T-Time(时间)

如果你察觉到上述任何一种症状的出现,抓紧时间,赶紧拨打急救电话,到医院,医生就会立刻对你进行评估。

希望您一定记住以下最重要的两点卒中原则

1.快速识别,迅速就医

时间就是大脑,及时、恰当的治疗可以尽可能地控制疾病不再发展,使脑损伤的程度降到最低程度,也能为后期的卒中康复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2.早期、持续、正确康复

大脑具有可塑性,早期、持续、正确的康复训练,将有助于更好的恢复患者部分甚至全部丧失的功能。

身体稳定48小时后训练即可开始

脑卒中的康复治疗,介入时机很重要,根据中国脑卒中康复指南,脑卒中开始康复的条件是生命体征稳定、神经系统症状不再进展24小时或48小时后。也就是说,血压、体温等正常,肢体瘫痪症状不再加重时,康复治疗从床上就可以开始了。

早期康复可在病床边进行,主要在康复医师指导下进行患肢功能位摆放、关节被动活动、早期床边座位平衡训练;

随着功能的改善,下一步则可以对患者进行坐位平衡、站立、步行等基本日常生活能力训练,此阶段没有固定的时间界限,主要根据患者的康复评估情况来判断。

后期则可根据医生所制订的康复计划,在社区或家中进行下一步的康复锻炼。一般认为,在发病后6个月到1年内康复治疗比较有效,发病后1年以上康复治疗效果则不明显。

脑卒中发病后的半年,是肢体功能恢复的最佳时期,且头3个月尤为重要,是康复的“黄金期”。

因此,康复治疗应尽早实施,一般应在病情稳定后1周内开始,3月内为最佳康复时期,发病一年内都应积极康复治疗!

发病一年后康复也是可以得到一定的改善。

脑卒中康复的管理

各级康复治疗的组织与管理

在发达国家,急性脑血管病的三级康复治疗已成为脑血管病治疗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规范化的康复治疗对降低急性脑血管病的致残率、提高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张通等在国家“十五”重点攻关课题对急性脑血管病三级康复治疗方案的研究中,制定了脑卒中三级康复模型,医院神经内科—康复中心(医院康复医学科)—社区康复机构的流程。

脑卒中康复的管理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的合作,包括脑卒中的三级康复体系、公众健康教育、脑卒中的二级预防和脑卒中的康复流程。

研究表明,脑卒中的三级康复可以使患者获得更好的运动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ctivitiesofdailyliving,ADL)、生活质量(qualityoflife,QOL),减少并发症,是我国现阶段适合推广的脑卒中康复治疗体系。

“一级康复”医院急诊室或神经内科的常规治疗及早期康复治疗;

“二级康复”是指患者在康复病房或康复中心进行的康复治疗;

“三级康复”是指在社区或家中的继续康复治疗。

脑卒中康复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障碍和改善功能,预防并发症,提高ADL,最终使患者回归家庭,融入社会。规范的康复流程和治疗方案对降低急性脑血管病的致残率,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脑卒中后康复治疗机构

1医院及康复中心

推荐意见

①所有需要康复治疗的脑卒中患者都应进入多学科团队组成的卒中单元(综合卒中单元或卒中康复单元)进行正规治疗(Ⅰ级推荐,A级证据)。

②急救中心可以选择建立急性卒中单元,大型医院或大型康复中心应该选择建立综合卒中单元,医院和中小型康复中心选择建立卒中康复单元(Ⅰ级推荐)。

2社区康复机构

推荐意见

①脑卒中患者出院后在社区内进行康复治疗同样具有康复疗效(Ⅰ级推荐,A级证据)。

②要充分考虑患者和看护者的愿望和要求,在专业机构康复治疗结束之后,与患者居住地的对口康复机构衔接,实现三级康复的系统服务,使患者享有终身康复(Ⅰ级推荐,A级证据)。

3三级康复网

目前国内适合推广应用三级康复网。“一级康复”医院急诊室或神经内科的常规治疗及早期康复治疗;“二级康复”是指患者在康复病房或康复中心进行的康复治疗;“三级康复”是指在社区或家中的继续康复治疗。

本指南旨在根据脑卒中康复评定与治疗最新进展的循证医学,推荐临床评价和治疗的共识性意见、证据水平(A、B、C、D)以及推荐级别(Ⅰ、Ⅱ、Ⅲ、Ⅳ)。

脑卒中的一级康复——脑卒中的早期康复

一级医院急诊室或神经内科的常规治疗及早期康复治疗。脑卒中患者发病后,急性期治疗规范按照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提出的治疗指南进行。在急性期最重要的是预防再发脑卒中和并发症,鼓励患者重新开始自理活动,并给予患者及其家属精神支持。初期评定应包括对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的评价,对并发症的评价和预防,以及对功能残疾的评价。

脑卒中的二级康复——脑卒中恢复期的康复

二级康复一般在康复中心和医院中的康复医学科进行。患者转入康复中心和医院的康复医学科后,首先由康复医生采集病史,对患者进行全身查体和功能评价,在运动、感觉、交流、认知、ADL及社会支持度等方面进行筛查。根据患者的筛查结果,决定康复小组的成员。

卒中的三级康复——脑卒中的社区康复

患者经过一段时间专业康复后,如果可以进行社区生活,就可以考虑让患者出院。康复医生应当准备一份患者诊治经过的总结,明确出院后的康复治疗计划。社区康复医生在二级康复的基础上,根据患者居住环境制定康复计划并负责实施训练。

跨专业服务

(1)脑中风失能患者应优先接受住院复健治疗,之后转至急性后期与慢性期复健治疗(包括门诊复健、护理之家复健、及居家复健等模式。

(2)住院复健治疗宜包含下列组成:

a.专属的复健病房。

b.熟悉脑中风且具备照护此类病患之知识与技巧之核心跨专业团队。

c.其他部门支持,例如:营养师、药师、神经科医师、精神科医师、轮椅及辅具服务等。

(3)核心跨专业团队成员宜包括:复健专科医师、护理师、物理治疗师、职能治疗师、语言治疗师、临床心理师、及社工师等。

(4)照护过程中,团队各成员的角色与职责应清楚记载,并向病患与其家属/照护者说明。

(5)团队成员应对病患进行筛检,以决定其后的评价与治疗。

(6)医疗与社工专业应充分配合,尽快于出院前进行评价,应找出病患、家属/照护者之需求,像是福利/补助、照护需求、住所、社区参与、工作转衔、交通等等。评价结果应记载清楚,并将副本提供予病患。

(7)提供家属/照护者适当的脑中风照护训练,并至少每六个月评价家属/照护者是否有新的照护训练需求。

出院准备及社区照护

(1)医院需将病患、家属/照护者纳入出院准备流程,事先对家属/照护者提供适当训练,事先进行辅具、轮椅或居家改装。预先安排出院后负责的照护医师,确保病患、家属/照护者出院时已准备充分且感到安心。

(2)不管是返家或入住机构,应与病患、家属/照护者共同拟订医疗及社工共同照护计划,并将此计划告知相关服务提供者。

(3)返家前若有需要应进行一次居家访视,以确保居家环境与复健成果能互相衔接。

(4)应准备出院病历摘要,以供社区医疗及社工人员照护参考,内容包括:复健进展及目标、诊断、功能状态、照护需求(盥洗、穿衣、进食、上厕所等)、心理需求(认知与情绪)、用药需求、心智能力、社会需求、后续追踪计划等。

(5)若是转至长期照护机构,应确保该机构为合法立案、具备标准作业流程、能及时获取出院准备信息与出院摘要。

3.脑中风复健计划筛检与评价

(1)病患住院即应实施筛检,若发现问题,则尽快启动治疗。项目包括:定向感(orientation)、摆位及动作、吞咽、转位、皮肤压力点、括约肌能力、沟通能力、营养状态及水分摄取。

(2)脑中风病患的完整医疗评价尚包括:认知功能(专注力、记忆力、空间感、失用症、知觉)、视力、听力、肌张力、肌力、感觉、平衡。

(3)评价过程应考察病患之病前的功能、心智功能缺损(认知、情绪、与沟通能力)、身体功能缺损(包括疼痛)、失能与参与限制、环境影响因子(社会性、生理性与文化性)。

(4)评价过程应使用有效(valid)、可靠(reliable)、具反应性(responsive)之量表(例如FunctionalIndependenceMeasure);入、出院时应评NIHSS及巴氏量表(BarthelIndex)。

(5)上述量表分数应定期回馈予跨专业团队成员。

(6)评价应包括脑中风对家属/照护者造成之冲击,以及支持系统的来源。

(7)应告知家属/照护者,他们有权要求进行照护者需求评价。

4.复健目标设定

(1)复健目标应对患者有实质意义、着重在活动参与、预期可达成并具挑战性,以短期及长期两部分呈现。

(2)复健目标设定会议时间应纳入周工作表,并纳入患者、家属/照护者共同参与表达意见。

(3)在每次复健目标设定会议后,宜将纪录交予病患确认。

(4)脑中风复健进行过程中需定期检讨复健目标。

5.复健治疗计划

(1)应提供必要之信息及协助,让病患、家属/照护者参与脑中风复健计划之拟订。

(2)脑中风复健计划应透过跨专业团队会议,视病患进展定期检讨。

(3)脑中风复健计划应有个别化之纪录。纪录项目包括:

a.基本人口学数据,包括联络方式、最近亲属。

b.诊断及相关医疗史。

c.目前处方药物明细及过敏史。

d.标准化之筛检评价(参见前述3脑中风复健计划筛检与评价)。

e.复健目标。

f.跨专业进展纪录。

g.团队各成员之联络方式俾便跨专业协调之进行。

h.出院准备及计划(包括住所、辅具、居家改装等)。

i.医疗及社工共同照护计划。

6.复健强度

(1)对于可参与复健、有潜质达到复健目标的病患,初期应提供每日需治疗3-5次,每次30-45分钟之高强度复健。治疗内容包含物理治疗、职能治疗或语言治疗,医院得依个案病情需要调整每日各治疗种类之次数。

(2)若病患无法承受30分钟之治疗,仍应确保病患每日都有接受较短时间的治疗。

认知功能

1.筛检脑中风病人是否有认知功能缺损。若有认知功能缺损,宜使用具信度、效度及反应性的工具进行评价(例如Mini-MentalStateExamination),进而拟定治疗计划。

2.提供脑中风病人、家属及照顾者教育与支持,使其了解脑中风之后认知功能缺损带来的影响,并了解这些影响会随时间以及环境有所改变。

3.视觉忽略

(1)评价脑中风后视觉忽略对日常生活功能的影响,例如:进食、盥洗、穿衣、行动、使用轮椅…等。宜使用标准化工具以及行为观察进行评价。

(2)视觉忽略之介入方法应着重功能性任务,例如:在页面边缘以亮色线条或底线加注标记,使病人能浏览至视觉忽略侧;利用听觉线索使其注意视觉忽略侧;重覆练习某功能性任务;使用棱镜改变知觉信息。

4.记忆功能缺损

(1)评价脑中风后记忆和其他相关认知功能(例如执行功能)之缺损,以及其对日常生活之影响。

(2)记忆功能缺损之介入方法应着重功能性任务,包括:增加病人对记忆功能缺损之自我认知;以「无错误学习」以及其他精心规划的方法以增进学习功能,如:建立相关性、使用记忆术、增加信息编码;使用辅助工具,如:日历、清单、闹钟;环境策略,如:建立生活常规,增加环境提示。

5.注意力

(1)用标准化工具评价脑中风后注意力以及其他相关认知功能之缺损,并观察其对功能性活动的影响。

(2)对有注意力缺损之病人,可以进行注意力训练。

(3)介入方式应着重于相关之功能性任务,例如:环境的调整,以及在进行功能性任务时予以适切的提示。

视觉

1.筛检脑中风病人是否有视觉障碍。

2.脑中风后持续有复视者,宜转介进行标准化检查。

3.脑中风后持续半侧偏盲且有病识感者,可进行眼球运动治疗。

4.脑中风后有视觉问题者,评价是否具驾驶交通工具之能力,宜依循相关交通安全准则。

吞咽机能

1.脑中风急性期之评价

(1)于脑中风发生后,病患经口腔摄取任何食物、液体及药物之前,应先经过适当训练之医疗人员对吞咽功能进行初步评价,若无吞咽问题方能进食。

(2)若初步评价结果病患可能有吞咽问题,建议在脑中风发生后24到72小时内由专业医疗人员(复健科医师或语言治疗师)进行吞咽功能的完整评价。

(3)经专业医疗人员(复健科医师或语言治疗师)评价,疑有呛入现象、或需调整膳食以利吞咽以及需使用管灌饮食超过三天者,应采以下建议:

a.定期重新评价吞咽功能。

b.考虑安排吞咽相关之仪器检查(例如电视荧光吞咽摄影或光纤内视镜吞咽检查)。

c.转介经过适当训练之专业人员(营养师)进行营养咨询。

(4)于脑中风发生后,经评价无法经由口腔安全地摄取足够营养及水分之病患,应采以下建议:

a.评价后24小时内采取鼻胃管管灌饮食。

b.无法置入或无法忍受鼻胃管的病患,考虑使用胃造廔方式进行管灌饮食。

c.转介经过适当训练之专业人员(营养师)进行完整营养评价、咨询以及追踪。

2.吞咽障碍之复健

(1)适合进行吞咽训练之对象:经专业医疗人员(复健科医师或语言治疗师)评价有吞咽障碍,并能主动参与、能配合长时间复健训练之病患。

(2)吞咽训练之疗程:建议每周1~5次之训练。若病患于定期评价中持续保有功能上的进步,则应继续进行吞咽训练。

(3)吞咽训练应包含直接式进食、间接式复健运动,进食姿势及进食之代偿技巧(含食物黏稠度)的建议。

(4)吞咽障碍之病患应进行良好口腔卫生清洁。

(5)在训练及进食中需有良好的监控以避免吸入性肺炎的产生。

(6)吞咽障碍之病患应定期接受追踪及再评价,直到病况稳定。

3.营养

(1)脑中风病患应尽早接受经过适当训练之医疗人员进行营养状态评价筛检,以早期发现营养不良或高危险群;并定期接受追踪及再评价。

(2)营养状态评价至少应包含身体质量指数(BMI)、非意图之体重减轻百分比、营养摄取减

少之期间、以及未来可能发生之营养缺乏。

(3)脑中风病患经营养状态评价为营养不良之高危险群者,应采以下建议:

a.考虑口服营养添加物进行营养补充。

b.转介经过适当训练之专业人员(营养师)提供饮食建议。

c.考虑使用管灌饮食。

(4)脑中风病患应尽早接受经过适当训练之医疗人员进行体液状态的评价,以维持正常的体液状态及水分摄取;并定期接受追踪及再评价。

恢复期康复治疗:

一般在病后3天—3周(脑出血2—3周,脑血栓3天—1周)即病人意识清醒,无进行性卒中表现,生命体症稳定了便可进行康复训练应按照人类运动发育时的归律,由简到繁,由易到难,顺序进行。

运动时间由短到长,运动强度由低到高顺序进行,运动方式由被动、辅助到自主运动顺序进行。顺序如下;床上移动翻身→坐位→坐位平衡→双膝立位平衡→单膝立位平衡→坐到站→站立平衡→步行→上下楼梯。在康复训练过程中,应强调的是重建正常运动模式,其次才是加强软弱肌力训练。

训练中应包含患侧恢复和健侧代偿。

训练内容:

①关节活动度训练:各关节功能活动训练,掌指、指间关节各方向活动强化训练,手的灵活性、协调性及精细动作训练。

②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穿衣、洗漱、梳头、进餐、写字、握物等动作训练。

③回归社会职业训练。

7、预防:

①健康生活方式,合理饮食,戒烟戒酒。

②防治高血压、肥胖症。

③保持血压、血糖、血脂在正常范围

卒中康复越早介入效果越好,千万“拖不得”

根据中国脑卒中康复指南,脑卒中开始康复的条件是生命体征稳定、神经系统症状不再进展48小时后。也就是说,当患者血压、体温等恢复正常,肢体瘫痪症状不再加重时,康复治疗从病床上就可以开始了,而不是很多人误认为的下了病床,再慢慢康复也不迟。

脑卒中患者应该接受早期康复、全程康复和整体康复。现有研究表明,在脑卒中存活的患者中,如进行积极的康复治疗,可使90%的患者重新获得步行和生活自理能力,可使30%的存活患者恢复一些较轻的工作。相反,如不进行康复治疗,这两方面恢复的机率只有6%和5%。

两周后到半年内为恢复期康复时间,患者80%的功能要在这个阶段恢复。若是中风患者后半年内不及时进行康复,不但功能恢复减慢,肩手综合征、压疮、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肢体痉挛、疼痛、骨质疏松等后遗症也可能一一出现。

在年7月8日出版的柳叶刀杂志上,著名神经病学专家,日本浅川哲也博士发文指出中日卒中后康复的巨大差距。

中日卒中发病率差距小预后康复率日本远高于中国

随着中国人口的老龄化,中风,具有很高的致残率,正日益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国每年有万的新发病例,而其中约70%-80%的患者丧失自理生活能力而需要照护,这给患者家庭带来巨大的负担,消耗了大量社会资源。

日本和中国人同属于黄色人种,卒中发病率和中国相若,然而日本卒中患者的预后却明显优于中国。据日本的卒中指南介绍,在日本,64.2%的65岁以下之低龄卒中患者,以及42.2%的65岁以上高龄卒中患者均能恢复独立行走能力;而60.2%低龄患者以及52.8%的高龄患者能够重返社区享受普通生活。

中国与日本在康复体制上的差距

一是中国的医疗保险并未如日本那样完全覆盖康复的全程,也没有如日本设立高龄人群的照护保险;

二是中国尚未建立起包含社区、医院、保险、护理服务等诸方面的高效立体的康复体系。在中国,康复科医师相对于其他专业医师,待遇较差,导致年轻的医学院毕业生不愿意从事康复科;而受过严格训练的康复治疗师,尤其是ST康复师,护工则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中国并没有如日本对护工设定准入制度,中国的很多护工都来源于农村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中老年妇女;

三是中国的康复设备,和日本依然有较大差距。很多在日本司空见惯的器具,譬如OT的模拟生活场景训练器具,模拟厨房等,而在中国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数十家医院或医院康复科,均未见到此类设备。

造成中日康复差距的因素

浅川哲也认为,日本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险体制以及优秀的中风康复体制,使卒中患者能在早期得到合理及时的康复治疗,此乃造成如此悬殊预后差别之重要原因。

尽管对康复服务有着巨大的需求,然而限于种种原因,中国的早期康复却做得不尽人意。

日本模拟生活场景训练器具

康复训练

此外,普通公众对早期康复的重要性依然认知度较低。一项研究表明仅有38.9%的民众知道中风康复的重要性。而且,僅有11.5%的患者在中風一周內接受了康復治療,42.4%的患者中風後根本沒有接受過任何康復治療。

综上所述,中国和日本康复体制的天壤之别造成了患者预后的天壤之别。现在,是政府采取措施改善这种现状的时候了。具体措施应该包括完善康复体制,训练更多康复人才,加强对普通民众的健康教育等。而作为相同人种的日本,其康复方面的经验和技术都是值得重视和应用的。

上肢

1.运动及功能性训练应着重于增进运动控制以回复运动知觉功能。

2.上肢之康复内容可包含肌力训练,而痉挛并非肌力训练之禁忌症。

3.痉挛或挛缩之处理方法包含适当摆位、被动关节运动、牵拉运动或穿戴矫形器。

上肢辅具

1.脑中风后无力之病人,不建议常规使用手腕或手掌矫形器。

2.特定高危险群病人(例如:肢体无力、活动减少或张力增加之病人)考虑使用手腕或手掌矫形器,目标如下:

(1)维持关节活动度、软组织长度及排列。

(2)增加被动关节活动度或软组织长度。

(3)促进手部功能(如可增加握力之上肢矫形器。

(4)协助照顾或清洁(如掌面之清洁)。

(5)增进舒适感(如减少指甲对掌心之刺激)。

3.使用手腕或手掌矫形器时,应由专业人员评价及制作,并须拟定治疗计划。

4.教导病人及家属(或照顾者)如何穿脱及保养矫形器,如何监测穿戴处皮肤之完整性。

随着脑卒中救治水平的提高,大多数患者经积极治疗有可能独立或辅助行走,但其步态多为高耗能,异常模式,不能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因此,尽可能恢复正常的步行始终是脑卒中患者下肢康复的最主要目标。大量的临床研究证实功能性可调节下肢器具显著提高脑卒中患者下肢运动能力及步行能力。但大多数研究仅将作用于踝关节以减轻足下垂而忽略了膝关节在步行中的重要作用。步行中针对患者明显的异常步态,采用模拟正常步态的器具来改善和纠正患者步行能力的研究在国内甚少报道。

患者在脑卒中后大部分会出现步行能力的丧失或步态异常,如步行时不对称、稳定性差与害怕跌倒等问题,虽然大约85%的患者可能在患病后恢复一定的步行能力,但是脑卒中患者有可能因为患侧下肢伸屈肌力下降、肌张力异常、平衡或本体感觉的障碍导致其患侧的膝关节伸直过度甚至反张,并出现“划圈步态”,约有40%~68%的患者步行时出现不同程度的患侧下肢膝过伸的现象,严重影响患者的步行能力。

我们正常人的步行速度为0.9~1.8m/s,伴随着足跟着地时髋关节的屈曲角度约为30度,支撑相末期髋关节会保持伸展状态,在摆动相末期,髋关节大约屈曲35度之后又回到足跟着地初始状态。膝关节在整个步态周期中始终没有完全伸直,多数活动在屈曲10度~30度,这个角度有利于吸收震荡和维持一定的势能。

而中风偏瘫者由于患侧肌力下降、肌张力增高和关节挛缩等因素,加上下肢联合反应及共同运动模式分离运动不充分,导致支撑期阶段因患侧髋关节伸展不充分、膝关节僵直,向前迈步所做的准备不够,同时足离地时小腿三头肌产生的使人体向前移动的推动力不足,步行中所需的能量的供应不充分。

在摆动相初期,患侧膝关节屈曲不足、髋关节外展外旋,使患侧下肢向外侧沿弧线摆动,踝关节背伸不够使足以“拖拽”的形式向前行进。摆动相末期,患侧下肢以膝关节屈曲和踝关节跖屈的姿势触地,增加了能量的消耗。

因此,在中风偏瘫步态训练的运动康复策略中,降低小腿三头肌、胫骨后肌的痉挛,改善足内翻、足下垂,避免足前外侧缘先着地,增强踝关节的稳定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增强核心肌群的稳定性,重心在患侧与健侧的均匀转移,也是十分重要的。

什么叫“膝过伸”?

“膝过伸”也被称为“膝反张”或“膝反屈畸形”,又称“锁膝”现象,即在行走或站立过程中,患侧下肢在支撑期出现膝关节过度伸展(膝伸展角度大于5°)的情况,同时出现重心向后撤,患侧髋关节过度屈曲,身体出现后倾趋势的现象。

为什么会“膝过伸”?

脑卒中患者常常表现为股四头肌张力高,股四头肌、腘绳肌肌力弱,而膝关节周围肌力、肌张力异常易产生交互抑制效应,导致腘绳肌(屈膝肌)对运动体位改变的反射性保护减弱,是膝过伸形成的机制,有研究发现踝关节以上本体感觉缺陷与股四头肌力弱是膝过伸的重要原因。常见原因如下:

1、屈膝肌(腘绳肌)肌力弱,即屈肌肌力过小。支撑期时不能保持膝关节的轻度屈曲0°~15°。

2、伸肌肌力和屈肌肌力严重不平衡,伸膝肌张力过大。

3、原始运动模式出现股四头肌高度痉挛,使膝关节出现过伸展,且不能主动屈曲,合并踝关节背伸无力或腓肠肌痉挛导致的足下垂,迫使患肢出现偏瘫步态。

4、小腿三头肌张力过高/即足下垂,踝关节达不到功能位,膝过伸代偿。跟腱挛缩导致的代偿性膝过伸。

5、可能和髋关节控制有关。

6、髋关节的屈曲挛缩,骨盆旋后或是臀大肌后伸无力,都可以引起膝关节的过伸。

7、躯干的控制能力对膝关节的过伸也有影响。

8、一侧膝关节无力导致对侧代偿膝过伸。

9、髋关节肌力过高或者不足导致身体重心前移或者后移,整个身体重心落不到承重线上,膝关节和踝关节出现代偿保持身体平衡。

有哪些危害?

这种异常的步态除了改变患者的步态姿势,还会降低步行效率及增加耗能,而且步行中反复过度伸展会牵拉膝关节后方的软组织,长期以往形成累积性的慢性损害,如关节囊、软骨、膝后韧带及前交叉韧带损伤等,造成膝关节的疼痛和不稳定性,长期更可能造成膝关节的慢性退化,阻碍康复进程,从而影响患者心理状态及降低其生存质量。

膝过伸康复训练方案

脑卒中患者形成习惯性膝过伸后将很难纠正,预防就显得尤为重要。应从早期(卧床期)开始进行科学的循序渐进的膝关节稳定性训练(包括患侧下肢的牵张、关节压缩等促进膝关节深感觉恢复的训练以及加强膝关节周围肌力),谨防各种形成膝过伸的因素,防患于未然;待下肢肌力足以支撑体重且出现独立完成坐站转移时,继而进行站立及行走等训练,切忌下肢肌力在达到3级(Lovett肌力6级分法)以前过早站立行走。一旦发生膝过伸,加强患者宣教并调整治疗方案,纠正其异常步态。

体适能训练

1.建议脑中风后的患者多参与体能活动。

2.对于脑中风后病况稳定且可行走的患者,应评价其是否可接受心肺功能与阻力型的训练,并且应视个人状况来订定目标。

3.心肺功能与阻力型训练的初期需在复健团队的指引下进行,目标是患者往后可以依循指引独立完成训练。

4.当脑中风患者可以独立完成训练,康复团队仍针对运动处方给予足够的信息,并同时与患者的运动训练提供者沟通,沟通方式可以用书面、电话或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确保患者训练的过程是安全且切合其需要。

5.需提醒脑中风患者进行体适能训练可能遭遇的问题,如肩膀疼痛,并提醒若有类似问题需尽速回诊追踪。

行走训练(包含有体重支持与无体重支持两种类型)

1.对于脑中风后仍可行走的患者提供行走训练,可视病患状况给予或不给予辅具,协助他们改善其耐力,并且加速其移动速度。

2.可以考虑使用跑步机给予训练,并视病患情况来使用体重支持设备。

步行辅助器具

1.对于脑中风患者,于摆荡期足部抬离地面有困难者,如容易绊倒或跌倒者,或是站立期控制不良,如膝关节过度伸直者而影响步态者。

2.需评价此步行辅助器具给予病患之舒适感、可增进步行的速度与容易度。

3.评价与使用步行辅助器具,需由具资格的脑中风康复治疗师执行。

站立和站立平衡训练:

先作站立准备活动(如坐位提腿踏步,患侧下肢肌力训练等,有条件可利用站立床训练),然后扶持站立→平衡杠间站立→徒手站立→站立平衡训练,要达到在他人一定外力推动下仍能保持站立平衡。

步行训练:

步行是偏瘫患者生活自理的重要一环。先作步行前准备活动(如扶持立位下患肢前后摆动、踏步、负重等)→扶持步行或平行杠间步行→扶拐步行→徒手步行。在步行训练中应强调,必须注意改善步态训练。

扶拐步行步态有三种:

①手拐先前伸着地,患足迈出,然后健足跟上。

②手拐先前伸看地,健足迈出,然后患足跟上。

③患足和手拐同时向前,然后健足再跟上)→徒手步行。

⑸上下台阶训练:开始应按健腿先上,患腿先下的原则进行训练。

⑹复杂步态训练:如绕圈走,转换方向走,越过障碍走等。

⑺上肢及手的功能对于患者生活自理和回归社会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大关节活动恢复较好,手精细动作恢复较慢,需要强化训练。

然而许多患者很容易在康复治疗中犯一些错误,从而错失最佳的康复机会。

以下这十大错误,是患者常犯的:

一过早开始肌力训练

有不少病人家属认为,中风偏瘫就是肌肉无力,可以通过在家自己训练皆可以恢复肌力和功能。其实没那么简单,中风偏瘫有别于周围神经损伤所致的肌无力,它不仅存在肌力的问题,更重要是其运动模式发生了改变,单纯的肌力训练根本不足以恢复其功能,因此中风偏瘫康复目的不能以是否恢复肌力为标志,过早开始肌力训练不仅无益于康复,有时反而会加重痉挛影响康复进程。

二相信偏方能治病

有不少患者曾幻想:要是有一种药,一吃就好,那多好啊。正是由于这种想法,相信某些民间偏方、灵丹妙药。实际上,任何想凭借偏方而帮助自己康复的想法是绝对不可取的,也是不可能的。实际上,这些偏方缺乏科学配比,对患者康复不但没有帮助,反而会加重病情,延误患者的恢复,甚至危及生命,适得其反。

三康复是后期的工作、可有可无

有一部分病人由于对康复了解不够,认为康复是后期的工作、是可有可无的,认为只有待患者神志清醒,能够起坐、进食后,才能开始康复。其实偏瘫的康复宜尽早开始,在病人生命体征(如呼吸、血压、脉搏、瞳孔改变等)平稳、神经症状不再发展48小时后,在神经内外科病房药物治疗的同时,就可以而且应该循序渐进地对患者进行早期、科学、合理的床边康复治疗。

四康复是医生的事,与家属关系不大

有不少病人家属错误地认为康复是医生和治疗师的事,医院接受治疗就万事大吉了,与自己关系不大。其实在偏瘫患者的康复过程中,家庭,或者说家属担当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家庭的温馨、家人的亲情以及督促训练是偏瘫患者战胜残疾最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偏瘫患者的穿衣、进食、如厕等日常生活能力的训练需要家属的协助和鼓励。

五脑中风急性卧床期宜静养不能动

中风急性期康复是治疗中一个重要部分,但常被家属忽视,而重点放在药物治疗上,强调静卧不动。其实即便是大面积脑出血、重度脑梗死及偏瘫合并严重肺部感染的昏迷不醒患者也可以进行诸如偏瘫肢体位置的正确摆放、体位的被动变换、关节的被动活动、肺功能训练等康复治疗,以预防褥疮,避免或减少今后痉挛的发生,消除"废用综合征"出现的可能。为以后全面的功能康复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喜欢在患侧上肢静脉输液

有的病人和家属认为患肢反正不会动,用来静脉输液正好合适。这样做,健侧肢体是自由了,却给患肢的康复带来了的问题。由于患肢血液回流本来就差,加之渗液和活动受限,易引起手背水肿和粘连,增加肩手综合征发生的危险性。

七强行练走路或爬楼梯

有些病人和家属心急,患肢略能动,就急于求成,迫不及待地由几人牵着拉着开始走路或爬楼梯的强化训练,导致患者走路画圈、痉挛等。其实病人和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方法不可取。要知道欲速则不达,不注重基本动作的训练,漠视患者运动模式所处的阶段,强行练走路或爬楼梯,极易损伤膝关节,引起疼痛的发生,加剧错误模式的固化,导致系统训练的停滞。

八过分依赖医生,依赖被动治疗

有些患者病后变得敏感而脆弱,表现为对医生和家属的过分依赖性,缺乏康复训练的主动性,认为医生的手法、针灸或家人按摩才是治疗,自身的主动训练是没用的。其实对中风患者而言,主动训练比被动治疗要强上十倍。康复的第一大原则就是主动训练。

九未能把康复动作贯彻于日常生活中

医院里训练时,能如质如量地配合医生完成各项训练项目,但回到病房或家中就忘了所教的,未能把康复动作贯彻于日常生活中。医院康复训练的时间毕竟有限,而功能障碍的恢复过程又是缓慢的,需要较长时间的反复训练、反复刺激才能使功能恢复到一个相当的程度。这一矛盾的解决只有靠患者把康复训练动作贯彻于日常生活中,形成习惯,才有可能加快和巩固康复效果。

十患肢的恢复是没有规律可循的

一般来说,偏瘫患者的运动功能恢复以头颅、躯干和大关节恢复相对较快,下肢运动功能恢复比上肢运动功能恢复早。肢体的运动功能恢复以先近端后远端的顺序出现。例如—般上肢的运动功能恢复以肩关节的活动恢复为先,逐渐地肘关节、腕关节恢复,而手指功能的恢复则相对较慢,其中拇指的功能恢复最慢。当然,有时候由于偏瘫病变损害部位的特殊性等原因,也可使偏瘫肢体功能恢复的顺序有所变化。

我们愿意和各界有识之士合作,把日本的先进康复的理念和技术带到中国,以提高康复的服务水平,真正造福于中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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