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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救助申请人王某某受到犯罪侵害致严重残疾,现因刑事案件无法侦破,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应予救助情形,遂决定给予王某某司法救助金0元。
典型意义
司法实践中,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往往难以获得应有的赔偿,不仅无法弥补被害人遭受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而且加重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创伤,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案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极度困难的典型案例。因案件无法侦破,申请人王某某受犯罪行为侵害致严重残疾,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家庭生活陷入极度困难。人民法院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救急难、扶危困的重要功能,既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于弱势群体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8.汪某某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汪某某系带病回乡的退役军人。年8月12日,两个孩子在汪某某家屋前玩火,不慎将汪某某的房屋烧毁。法院判决两个孩子的监护人赔偿汪某某被烧毁房屋损失元。在执行和解时,监护人偿付了6元。该案尚有元难以执行到位,该县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终结。汪某某自己失去住房、患有胃癌且没有收入,妻子染病,两个小孩正在读书,家庭生活陷入急迫困难。
裁判结果
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汪某某因民事侵权案件所面临的上述情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应予救助情形,遂决定给予汪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共元。
典型意义
十九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的安置和权益保障。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促进军政军民团结,通过司法审判活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本案中,申请人汪某某系带病回乡的退役军人,因居住房屋被烧毁,只能借住在亲戚家,其自身及妻子亦患有疾病,无法正常工作,且医疗费用开支较大,生活陷入急迫困难。人民法院决定对其给予司法救助,将司法的人文关怀及时送到退役军人及军属身边,既有效救济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也让他们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温暖,具有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9.吴某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年5月1日17时20分许,被告人杨某某驾驶农用运输车与行人吴某(年1月1日出生)相撞,吴某被碾压受伤。经鉴定,吴某属重伤一级,杨某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某交通肇事一案,某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0元。执行中查明,被告人杨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于年7月26日出狱,目前无工作,除筹借的0元已偿还给吴某之外,经调查未发现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该案执行不能。本案申请人吴某因车祸失去右臂和左腿,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辍学在家,因经济困难装不上假肢,且因申请人需要专人照顾,其父无法从事其他工作,全家人只有每月元低保维持生计。吴某家庭生活因此陷入急迫困难,其父吴某国向某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0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为,吴某因车祸致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被执行人杨某某无银行存款,无履行能力,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以致吴某及其家庭生活陷入急迫困难。因该县人民法院救助资金不足,省高院、市中院、县法院启动联动救助机制,分别作出决定,分别给予吴某救助3万元、1万元、1.5万元。
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本案中,申请人吴某系未成年人,因车祸失去右臂和左腿,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因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以致吴某及其家庭生活陷入急迫困难。为有效缓解未成年人吴某及其家庭所面临的急迫生活困难,三级法院联动救助,为未成年人吴某提供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暂渡难关,也让其家庭体会到司法的温度和国家的温暖。
10.张某某等26人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李某山于年将自用小型面包车出售并交付给王某兵,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年6月2日9时许,因车辆严重超员和驾驶员王某兵操作不当等原因,致乘坐在车上的张某文、程某喜等8人死亡,王某兵、李某军受轻伤。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兵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县人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兵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王某兵和李某山分别赔偿26名申请人.77元、.03元,合计.8元。王某兵和李某山连带赔偿以上损失。该民事判决生效后,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执结案款致各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26名申请人于年8月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王某兵因交通肇事致7个农户中的多位青壮年劳动力死亡,依靠这些劳动力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7个农户中26名近亲属无法通过执行获得赔偿,生活陷入老无所养,幼无所依,基本生活无保障的困难。26名申请人的司法救助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应予救助条件。因一级法院司法救助金额有限,省高院、市中院、县法院启动联动救助机制,决定由三级法院共同给予张某某等26人司法救助金共计元。
典型意义
老人与儿童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缺乏正常的劳动能力和稳定的生活来源,更加需要社会的关爱和帮助。本案中,26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大多为交通肇事案件受害人的父母或子女,受害人父母多为古稀之年以上的多病老人,受害人子女多为从婴儿到上初、高中年龄不等的少年儿童。每个家庭中惟一劳动力的丧生,致使这些受受害人赡养和抚养的老人与儿童失去了生活依靠和经济来源,且案件经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执结案款,申请人的基本生活难以维系。人民法院及时启动联动救助措施,合力筹措资金多万元,短期内为多个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同时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救助后续延伸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温暖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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