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第一批城乡居

<为缓解参保城乡居民门诊就医负担,根据《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就医结算办法的通知》(威医保字〔〕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年威县城乡居民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病种

1、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2、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3、慢性阻塞性肺气肿;4、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5、肺结核病;6、精神病;7、艾滋病;8、高血压Ⅲ级高危及以上;9、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限Ⅱ级以上;10、冠心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11、老年痴呆症;12、肾病综合症;13、重症肌无力;14、癫痫;15、肝硬化失代偿期;16、帕金森氏综合症;17、系统性红斑狼疮;18、再生障碍性贫血;19、恶性肿瘤;20、血友病;21、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2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申报流程

1、申报范围

凡已参加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患疾病符合22种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的参保居民均可申报。

2、申报材料

参保居民申报特殊慢性病应填写《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与申报病种有关的(近二年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门诊或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及其它与本病有关就诊资料,近期免冠照片二张、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申报时间及地点

年6月3日至年6月11到所属乡镇卫生院提交相关资料。

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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